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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超额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

发布时间:2023-12-28作者:admin来源: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今年以来,阜阳市房屋管理局多措并举、多端发力,助推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省级考核任务提前超额完成。其中,棚户区改造新开工10401套,完成率103.1%;棚户区改造基本建成22177套,完成率100.1%;筹集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含租赁补贴)6545套(户),完成率111.0%;完成公租房租赁补贴发放623户,完成率148.3%。

  一是强化工作调度,加快推进实施。按照早谋划、早启动、早实施的工作原则,市房管局指导各地提前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年初,提请市政府分别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城镇住房保障目标责任书,压实工作责任,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市房管局严格落实月调度、月通报、月督查工作机制,重点围绕颍东区江店安置区、颍泉区慧湖安置区、临泉县泉北片区二期等重点项目,通过协调推进、实地督查、印发工作提示函等多种方式,稳步有序推进项目实施,确保尽早完成年度任务。

  二是细化项目管理,提升工作质效。筹划棚改项目建设时,坚持“招大引强、品质优先”的原则,严把招投标环节,优选出一批大型国有企业,通过“政府回购、企业代建”模式,参与到棚改安置房建设中来,安置区建设进度明显加快,过渡安置周期大大缩短,安置项目品质有力提升。支持阜南县弗迪科技新能源、颍泉区临沂商城职工公寓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建设,多渠道简化审批手续和时限,积极落实各项支持政策,加快筹集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促进青年人、新市民宜居宜业。

  三是深化工作联动,多方争取资金。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支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各项支持政策,建立完善保障性租赁住房审查工作联动机制,通过提前审核、并联审批等方式,加快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工作。有效发挥中央、省级补助资金引导激励作用。全年,共争取中央、省级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补助资金1.55亿元,发行棚改专项债9.18亿元,有力保障棚改项目顺利实施。

  四是优化服务保障,扩大保障范围。落实多渠道保障,坚持实物筹集与租赁补贴并举方式,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有效供给。对实物房源暂时无法满足保障需求的,按照相关标准给予补贴。推行常态化受理保障,优化申请流程,通过大数据核对,取消住房、收入等证明材料,全年共发放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补贴2648户,满足保障群体多样化居住需求,减轻租金负担,保障新市民、青年人更好安居,放开手脚为美好生活去奋斗。


原文链接:http://dohurd.ah.gov.cn/zx/sxdt/570421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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