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河南省委宣传部召开“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南实践”系列第二十四场新闻发布会,介绍河南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上,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总工程师李学军在答记者问中介绍,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就是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过渡性住房困难,为他们在城市安居乐业提供基本住房保障。从2021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以来,全省已筹集和开工19.45万套(间),已有8.42万新市民实现安居。
构建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体系
完善政策体系。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为全省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提供政策指引。同时郑州、洛阳、南阳等城市立足实际出台了实施方案,基本构建了覆盖规划、建设、管理、服务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体系。
实现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
引导多方参与。鼓励各城市按照职住平衡的要求,拿出最好的地段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建设。同时,指导各市吸引更多园区企业、租赁企业等多元主体参与,发挥市场机制,实现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
用地计划确保优先安排、应保尽保
强化要素保障。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计划实行单列,确保优先安排,应保尽保。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补助和中央预算内投资。各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提供长期贷款。
鼓励各地通过购买存量房屋用做保障性住房
创新筹集方式。制定出台《河南省购买存量房屋开展住房保障工作方案》,鼓励各地通过购买存量房屋用做保障性住房,更好推动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提高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效率。
加快建设进度、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
加快项目推进。指导各相关城市加快建设进度,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做到同步规划、同步交付。转化类项目抓紧发放认定书,早日形成有效供应。
下一步,河南将进一步丰富筹集方式、加大筹集力度,努力打造“一张床、一间房、一套房”多层次租赁住房供应体系,为更多新市民、青年人提供住房保障;进一步提升保障性租赁住房品质,指导各市积极探索具有各自特色的发展模式,努力提高住房建设标准、打造“好房子”样板;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努力营造有活力、有温度、有人情味的氛围,打造舒适的居住环境,更好满足新市民和青年人的住房需求。(申华 董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