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城镇排水的管理,规范排水户污水接入城镇排水设施,保障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保护和改善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起草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镇污水排入排水许可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箱将意见发送至xjchengjianchu@162.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关于对城镇污水排入排水许可管理实施办法的意见建议”;
二、拨打电话0991-2314769反馈意见;
三、将意见传真至0991-2824295。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29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