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谷区村镇建筑工匠张洪兵(身份证:110226****01093618,证书编号:19110101603810510)未能严格履行村镇建筑工匠职责,违规将承包的农村困难群体危房改造项目转包给他人。为加强我市乡村建设工匠管理工作,规范农宅建设,根据《关于加强农民住房建设技术服务和管理的通知》(建村〔2006〕303号)《关于加强北京市村镇建筑工匠培训与使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京建科教〔2009〕833号)规定,注销张洪兵村镇建筑工匠证书。
特此公示。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