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完善固原市住房保障体系,切实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需求,固原市作为先行试点的地区之一,于2022年6月24日率先出台了《固原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细则》和《固原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办法》,按照认定程序,固原市保障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向固原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物流配送综合服务中心、宁夏四建清水河商务区改建、固原市区棚改安置房改建3个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核发了《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拉开了固原市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序幕。
固原市区3个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共计477套,全部通过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合验收,目前固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积极督促运营单位全力加快完成配租方案及租赁合同制定等后续工作,全部完成分配入住后,可解决约1000名新市民、青年人的阶段性住房困难问题。
2024年,固原市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计划目标为200套、约10000平方米,项目正在进行谋划。接下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积极对接自治区相关厅局在政策的出台、补助资金分配等方面对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予以倾斜和照顾,并积极协调相关金融机构适当调整放宽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贷款条件,延长项目贷款期限,降低贷款利率,吸引全社会和相关企业积极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为更多新市民、青年人在固原市区安居乐业提供基本住房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