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和依据
为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工法创新,推进本市工程建设工法的研发和应用,提升施工技术水平,规范工程建设工法的管理,同时进一步规范对市级工法工作流程,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和《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行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对原《上海市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二、修订过程
我委会同委科技委事务中心,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上海市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沪建质安〔2016〕570 号)的使用情况进行了调研和评估,并征询了法规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了《上海市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报审稿)。
三、主要内容
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第四条,明确了委科技委事务中心在市级工法管理流程中承担的工作内容,并进一步明确相关费用由科技委事务中心申请财政预算列支。
(二)第九条,为应对在二年一次的市级工法申报通知发布后,短时间内大量项目集中申报、专业初评和汇总评审的局面,现修改为“项目申报、专业初评常年受理,汇总评审每两年一次”。
(三)第十二条,根据《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行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的要求,科技委事务中心进一步明确了企业在市级工法线上申报平台的要求和流程。
(四)第十六条,对获得市级工法的单位和个人颁发证书,将纸质证书修改为“电子证书”,并提供线上平台查看及下载。
相关稿件 关于印发《上海市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