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厅对坚石建设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提出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注销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1月18日起3个工作日。
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我厅行政审批处进行反映或陈述,相关材料(文件名称为:企业名称+资质名称)上传至邮箱spc.szjt@ln.gov.cn。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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