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许可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厅对大连永大消防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大连金弘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提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沈阳盛京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辽宁省泓嘉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燚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出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注销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1月15日起3个工作日。
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我厅行政审批处进行反映或陈述,相关材料(文件名称为:企业名称+资质名称)上传至邮箱spc.szjt@ln.gov.cn。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