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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人工智能大模型技术应用场景探索应用》项目的遴选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4作者:admin来源: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国家及本市智慧城市、数字政府建设及发挥数据要素作用进一步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等决策部署,提升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在政民互动、政务服务、科学决策的信息化、数字化、智慧化水平,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综合事务中心拟开展人工智能大模型技术应用场景探索应用项目。按照市财政局相关财政资金管理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通过遴选方式确定项目委托单位,完成人工智能大模型技术应用场景探索应用项目要求。现公开征集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遴选。

  一、项目名称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人工智能大模型技术应用场景探索应用

  二、委托单位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综合事务中心

  三、研究内容

  通过分析人工智能大模型在内容生成,内容总结与提炼,语音、图像和文字多模态智能分析的技术优势,结合我委现有信息化建设成果及海量政务数据,提出人工智能大模型技术能解决的核心问题,并设计具有我委业务特色的大模型技术应用场景建设思路及实施路径,形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人工智能大模型应用总体设计方案》,并开展2个大模型技术应用场景搭建及试点应用,确保设计方案具备可落地性。

  四、项目成果

  (1)《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人工智能大模型应用总体设计方案》

  (2)2个大模型技术场景应用模型。

  五、项目预算

  经费总额:76.04万元

  六、完成时限

  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项目初验;2024年12月20日前完成终验。

  七、报名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正式成立、注册和运营,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从事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研究相关工作的法人主体。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无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无经营异常情况;单位主要负责人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三)项目申报单位具有独立完成本项目内容的工作能力,具有政务服务项目相关实践经验,项目人员有较强的沟通协作执行能力。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五)本项目未经我单位同意不得转包或分包。

  八、报送材料清单

  (一)参选函(附件1);

  (二)授权委托书(附件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项目申报书(附件3);

  (四)包含各项明细的完整报价单;

  (五)近三年相关项目业绩(需提供2021年至今人工智能大模型项目或住建领域数据治理项目合同的明细统计表,包括合同双方名称、合同期限、合同金额。按明细统计表顺序附真实有效的业绩证明:至少提供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盖章签字页。)

  (六)有效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七)申报单位技术能力相关证明复印件;

  (八)项目组人员职称证书及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九)参选单位需提交参加本次报名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自拟);信用记录查询网页截图(查询路径:信用中国官网—信用服务—失信惩戒对象查询);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截图(查询路径:信用中国官网—信用服务—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

  九、申报要求

  (一)申报采取线上报名与线下提交申报材料相结合的方式,申报单位需通过北京市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线上报名(网址:http://zjfw.beijing.gov.cn/),通过线下寄送方式提交申报材料,线上报名和线下提交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24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17:00前(以收到材料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送材料清单均需加盖单位公章,统一汇编成一册,一式六份,装入档案袋密封并在封条处加盖单位公章提交。档案袋上请注明项目名称、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联系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三)申报单位提供虚假材料或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申报无效;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应选人,将禁止参与我单位未来一切业务合作。

  (四)如申报单位未按照遴选公告中报送材料清单要求提交文件,则响应无效,不进入遴选流程。

  十、定选程序

  (一)遴选阶段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综合事务中心组织成立评审组并召开遴选会对申报单位进行遴选。评审组首先对申报单位提交材料进行集中评审,审定符合申报要求的单位,符合申报要求的单位现场汇报,评审组根据评分表(附件4)打分并推荐排名第一的申报单位为中选候选人。

  (二)公示阶段

  遴选结果将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和北京市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三)签订合同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综合事务中心与中选候选人协商签订项目委托合同。若排名第一的申报单位放弃中选或双方未能签订项目委托合同,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综合事务中心可结合情况确定排名其后的申报单位为中选候选人与之协商签订委托协议,并以此类推。

  联系人:李韩、刘振兴; 电话:010-55598360、010-55597699

  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综合事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9号院3号楼)

  附件1 参选函.docx

  附件2 授权委托书.docx

  附件3 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4评分标准及内容.docx

  


原文链接:https://zjw.beijing.gov.cn/bjjs/xxgk/zwdt/436377155/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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