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建设工程造价改革,完善我区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体系,我厅委托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站编制《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修缮工程消耗量定额(建筑装饰工程)》,已完成初稿起草,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相关单位自行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http://zjt.gxzf.gov.cn)下载,于2024年4月8日前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含盖章的纸质版和可编辑的电子版)反馈我厅,并同步抄送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站,逾期未反馈意见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贺赞,联系电话:0771—2260357,工作邮箱:gxbzdec@zjt.gxzf.gov.cn,通讯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金湖北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2219室。
联系人: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站廖颖滢,联系电话:0771—2366073,工作邮箱:gxzjzjzk@zjt.gxzf.gov.cn,通讯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北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1210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