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住建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法纪通报 >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府购买服务公示(辽宁省城市供水企业水质监测能力评定)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府购买服务公示(辽宁省城市供水企业水质监测能力评定)

发布时间:2024-03-24作者:admin来源: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府购买服务公示
处室名称: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用事业处       
项目名称 辽宁省城市供水企业水质监测能力评定 预算金额
(万元)
10
项目内容 对全省城市供水企业水质监测能力进行评定。
1.依据《辽宁省城市供水企业水质监测能力建设导则(试行)》,制定年度评定计划。(计划10个供水企业)
2.按照评定计划,组织专家对供水企业检测实验室建设及人员能力等进行综合评定,并给出专家意见。
3.完成年度评定计划,汇总完成评定情况,综合分析,就如何提升水质监测能力,提出建议。
承接主体条件及服务项目要求 1.要求承接单位为辽宁省内具有国家或省级实验室(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资质的检测机构。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检测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为国家水质监测网会员单位。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承接主体类别            口社会组织
           √口企业
   √口事业单位
    口行业协会商会
           √口机构
购买方式 政府采购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2024年3月13日-2024年3月20日,322房间
联系人 张伟国 电话 23448622 地点 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
填表说明:
1.“项目内容”应简要描述购买服务项目的主要内容、质量标准要求。
2.“承接主体条件及服务项目要求”填写承接项目的主体需要具备的行业资质条件、专业技术能力和服务项目的质量要求等。
3.“承接主体类别”可以多选。
4.“购买方式”填写政府采购或非政府采购


原文链接:https://zjt.ln.gov.cn/zjt/gsgg/2024031315232245976/index.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住建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金政互联资讯中心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住建法治网 zjfzw.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联系邮箱:zjzixunw@tom.com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