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城市的核心是人,关键是十二个字: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安居乐业”,“城市建设必须把让人民宜居安居放在首位,把最好的资源留给人民”,“无论是城市规划还是城市建设,无论是新城区建设还是老城区改造,都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人民群众的需求,合理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空间,走内涵式、集约型、绿色化的高质量发展路子,努力创造宜业、宜居、宜乐、宜游的良好环境,让人民有更多获得感,为人民创造更加幸福的美好生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论述,响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筑建响应需求的高品质人居,将会促进城市高品质更新、满足群众高品质需求,增加城市魅力,增进城市文明,有助于稳续推进房地产业高质量发展。
2023年,国务院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督查组在宁夏期间,对我区实施建设“好房子”呈现出筑建高品质人居与市场化良性互动开展了调研,围绕“关于统筹支持县(市、区)落实政策响应需求筑建高品质人居稳续推进城镇房地产高质量发展”召开“同题共研共答”专题座谈会,鼓励我区先行先试,加快推动群众有需求、市场有意愿的县(市、区)进行探索。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按照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安排部署,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牵头组成起草小组,会同自治区多部门联合起草了《关于统筹支持县(市、区)落实政策响应需求筑建高品质人居稳续推进城镇房地产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先后四轮征求相关部门、行业的意见建议,反复打磨,努力使《指导意见》既连天线又接地气,不断激发有潜能的消费,扩大有效益的投资,形成消费和投资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
二、主要内容
《指导意见》共分为三个部分,提出了30项重点任务。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在“指导思想”中,强调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先行区建设为牵引,以城乡面貌提升行动为抓手,坚持绿色、低碳、智能、安全的建设方向,响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高品质人居的需求,走内涵式、集约型、绿色化的高质量发展路子,努力创造宜业、宜居、宜乐、宜游的良好环境,让老百姓过上更好的日子。在“基本原则”中,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市场主导、坚持因城施策、坚持统筹推进”,顺应人民对高品质生活的期待,统筹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关系,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收入、资源禀赋、公共配套能力,科学确定高品质人居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造品质,做好顶层规划,集聚优势资源,从区域规划、土地供应、规划设计、基础配套、科技支撑、政策保障等,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协同推进。
第二部分是重点任务,围绕“确定筑建高品质人居标准”“完善相适应的政策”“配套相衔接的支撑”三个方面,提出30项工作任务。一是在筑建高品质人居选择标准上,包括“好的人居设计、好的建造品质、好的安全保障、好的自然环境、好的育儿养老、好的康养生活、好的运动健身、好的科创运用、好的低碳实践、好的人文融汇、好的社群服务、好的物业服务”12个选项,逐一进行阐述。二是在支持筑建有市场需求的高品质人居上,围绕“良好的统筹规划、良好的基础设施、良好的环境保护、良好的筑建标准、良好的科技支撑、良好的教育医疗、良好的商圈打造、良好的运动设施、良好的文旅联动、良好的人力供给、良好的数据赋能、良好的金融服务”12个方面,开展谋篇布局。三是在协同筑建有市场需求的高品质人居中,提出从“相适应的招标规则设计、相适应的监督管理服务、相适应的风险防控预案、相适应的建筑垃圾处理、相适应的二手家具流通、相适应的房屋装修市场”6个方面,完善与筑建高品质人居相适应的配套政策。
第三部分为保障措施,从“加强整体联动、强化政策支撑、加大宣传引导”三个方面,提出贯彻落实要求。强调自治区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政策协同和调控联动,完善各项措施,细化工作举措,承担相应责任,落实推动高品质人居建设政策措施。各市县(区)要强化政策、土地、金融、财税等要素保障,加快建立“人、房、地、钱”联动新机制,树立高品质人居建设导向,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和有意愿的企业先行先试,从打造“好房子”样板、选树“好小区”典型做起,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准确把握高品质住宅内涵,加强新技术、新材料、新模式推广应用力度,提升全行业住宅品质意识、创新能力,让更多群众享受更好的人居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