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建函〔2024〕140号
各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局,宁东基地管委会建设交通局,各有关企业:
为持续巩固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整顿规范我区建筑市场秩序,我厅分六批下达资质动态核查任务。按照“企业属地管理”原则,经各地主管部门核查,部分企业存在资质不符合资质标准、未接受动态核查、无法联系等问题。根据工作安排,我厅计划于2024年3月31日至4月30日对资质不达标、未接受动态核查、无法联系的建筑业企业进行资质动态核查情况复查,复查企业名单详见附件1、2、3。请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督促相关企业于2024年3月31日前报送有关信息材料(详见附件4)至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管理处(厅机关六楼)。
未按照要求及时报送有关信息的企业,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由企业属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我厅建筑管理处。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资质动态核查信息复审期间,相关企业列入资质异常名录,不得申请办理企业资质许可事项。
联系人:姚江,联系方式:0951-6085236
附件:1.首次资质动态核查不合格建筑业企业名单
2.首次资质动态核查未接受核查的企业名单
3.首次资质动态核查无法联系的企业名单(资质审批预留手机号码错误)
4.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复审材料清单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3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