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令第728号)第十六条要求,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对2023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情况进行公示: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3年度不存在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情况。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3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s://zjw.beijing.gov.cn/bjjs/xxgk/zwdt/xxgk_kjzc_gzxx/436388465/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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