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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比选《档案整理类项目》 承担单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31作者:admin来源: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档案局《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档案服务外包管理,统一档案整理标准,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与利用效率,北京市城建研究中心拟开展《档案整理类项目》承担单位比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档案整理类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二、委托单位:北京市城建研究中心

  三、项目内容:承担单位须按要求完成文书、专项、会计等类档案整理(含装具耗材)、数字化加工、数据导入专用软件,逐卷(件)清点、验收,协助档案接收、移交、搬运(自加工地点到指定档案存放地点)、入库上架、数据导入等工作(详见附件1《档案整理数字化加工类型及要求一览表》)。

  四、完成时间:2024年12月15日前完成项目所有内容。

  五、项目经费:人民币29.12955万元(大写:人民币贰拾玖万壹仟贰佰玖拾伍元伍角整 )。

  六、项目承担单位要求

  1.在京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企业,具有效的营业执照;业务范围必须包括档案整理、数字化加工或数据处理等;

  2.熟悉档案有关法律、法规、国家及行业标准,具备文书、专项、会计等类档案整理数字化加工管理经验;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近三年内独立承担过三个(含)以上类似纸质档案整理数字化加工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须与文书、专项、会计等类档案整理、数字化加工内容相关或类似;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七、申报要求

  (一)报价:请参选单位按照《档案整理数字化加工类型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要求,对项目内容进行报价(详见附件2《档案整理类项目服务报价表》),所报价格不得超出项目经费。

  (二)申报材料要求及上报时间:请参选单位务必于2024年4月7日下午16:00时前,将加盖公章的以下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五份)一并装入档案袋密封。封条处请加盖公章,档案袋上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后上报北京市城建研究中心(以收到日期为准),逾期不再接收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本;

  2.上一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

  3.《档案整理类项目服务报价表》(附件2);

  4.《近三年承接类似项目情况一览表》(附件3)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5.项目管理、实施、售后服务方案等材料。

  八、比选程序

  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北京市城建研究中心组织成立评审小组召开比选会,择优确定项目承担单位。请各参选单位提前做好汇报准备。

  九、合同签订

  承担单位确定后,北京市城建研究中心与承担单位签订项目委托合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合同签订后,承担单位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项目管理,对项目经费进行单独核算,做到专款专用。

  十、联系方式

  单位:北京市城建研究中心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9号院2号楼

  邮编:101160

  联系人:张静、赵晓丹

  电话:010-55597011、010-55598271

  附件:1.档案整理数字化加工类型及要求一览表 .doc

   2.档案整理类项目服务报价表.doc

   3.近三年承接类似项目情况一览表.doc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3月26日


原文链接:https://zjw.beijing.gov.cn/bjjs/fwgl/tzgg/436388065/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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