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编号:XZTY-NQ-20240303-02
一、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 那曲市班戈县青龙乡青龙村巩固提升项目(监理),已由班戈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班发改(2024)41号)文件批准建设,比选人为:班戈县人民政府。本项目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项目概况及比选范围
2.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项目规模:新建地块一:供水泵站188.68 m²、机井房14.62 m²、附属工程含场地平整203.00 m²、土石方工程1项、打井2座;新建地块二:防抗灾物质储备库299.52m²、附属工程含场地平整3184.49 m²、场地硬化2424.17m²、停车位330.00 m²、土石方工程1项;新建地块三:民宿318.35m²、合作社改造工程340.93 m²、旱厕21.84 m²、附属工程含场地平整10349.82m²、场地硬化10009.63m²、停车位1005.00 m²、踏步12个、土石方工程1 项;新建地块四:旱厕21.84m²、附属工程含场地平整2390.75 m²、场地硬化1371.51m²、停车位180m²、花岗石铺装997.40 m²、花坛4个、土石方工程1项;市政附属工程含国道两侧硬化路土石方工程1项、市政电气工程1项、市政给排水1项、市政道路工程3478.44 ㎡;年布组道路硬化5595.61 m²以及设备及工器具购置等。(详见概算表)。
2.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资金已落实;
2.4建设地点:班戈县青龙乡青龙村;
2.5计划工期:施工工期及责任缺陷期;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2.7比选范围那曲市班戈县青龙乡青龙村巩固提升项目监理全部内容。
三、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投标单位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誉良好,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报名及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申请人,请于 2024 年 04 月 01 日至 2024 年 04月 03 日,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2 时 30 分,下午15时 30 分至18 时 00 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前到西藏同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那曲市色尼区那曲镇拉萨中路塔恰拉姆C区C-22-2)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本项目不采取邮寄方式出售比选文件。购买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资料及证件:
(1)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经办人若不是法定代表人须出示有效的委托书);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申请人文件的递交
5.1申请人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详见比选文件,提交地点:详见比选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比选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上发布。
七、其他
7.1各投标单位须按《西藏自治区2016版预算定额》报价。本项目执行《关于调整2016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税金的通知》藏建招〔2019〕36号的相关规定。
7.2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那曲地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执行,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报住建、环保部门备案。
7.3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19〕38号)文件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1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八、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同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那曲市色尼区那曲镇拉萨中路塔恰拉姆C区C-22-2)联 系 人: 央坚女士
电 话:19308962101
比 选 人(盖章):班戈县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西藏同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