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三门峡市召开会议,部署城镇燃气管道设施“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工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万战伟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市长孙淑芳出席会议。
会议要求,一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关于燃气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全国各类燃气安全事故教训,提高政治站位,扛牢安全责任,坚决整治燃气管道安全问题。二要抓好燃气管道隐患排查整改。紧盯燃气场站设施设备、高中低压燃气管道、老旧燃气管道等高风险部位,聚焦城市燃气管道老化和管道“带病运行”等问题隐患,“大起底”排查、全链条整治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对燃气管道老化或“带病运行”、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及穿越密闭空间等“问题管网”立即整改。三要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对5家管道燃气企业的指导、监管,落实燃气企业主体责任,把责任落实到“最小管控单元”和“最后一公里”。四要强化工作保障。要加强资金保障,加快推进城镇燃气管道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建设。强化齐抓共管。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专班要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建立完善工作机制,细化任务举措,抓好工作落实,构建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的安全用气环境。
下一步,三门峡市将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加强对瓶装燃气的安全监管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