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工作的实施意见》(建房改〔2002〕150号)等法规政策要求,各地积极落实省住建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实施方案》要求,加速推动电力行业住房公积金管理分支机构移交接收工作。目前,各地移交接收工作方案已经起草完毕,电力中心已完成清查,哈尔滨审计即将进驻,我省电力行业住房公积金管理分支机构移交接收工作已进入加速推动阶段。
3月22日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省电力公司召开了住房公积金业务移交接收工作对接会,省住建厅工作人员、哈尔滨中心、电力中心相关负责同志参加对接会。在前期工作充分对接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再次进行了全面对接和深入研讨,推动工作落实落细。
会议指出,要超前谋划,夯实基础,确保移交接收工作有依有据。电力中心要抓紧完成清查工作,同时在与各地市中心共同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时要提示涉及审计互认、历史问题解决等重大事项需报请当地管委会审议或经市政府批准。哈尔滨公积金中心和电力中心要充分发挥移交接收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作用,按照已制定的工作方案,加速推动工作任务落实,针对资产清理、财务审计、业务审核、数据移植、档案移交等专项工作,要超前介入,提前准备,将工作量前移,为加速推动正式移交接收,真正实现“同城同策”“惠民利企”夯实基础。
会议强调,要通力协作,稳步推进,确保移交接收工作有力有序。哈尔滨公积金中心和电力中心要按照既定工作计划,锚定工作目标,紧盯时间节点,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建立议事协商机制,实行常规问题对口协商,复杂问题集中研讨,使难点问题和堵点问题得到有效预判和及时化解,增强解决问题的精准性和时效性;要落实推进督导机制,省住建厅监管部门统筹调度整体工作进展,哈尔滨公积金中心工作专班进行具体工作督办,定期通报工作进度,共享工作成果,保持工作推进的透明度和高效性;哈尔滨公积金中心和电力中心要建立舆情联动机制,拓展满足缴存企业和职工合理诉求的渠道,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切实解决满足需求,形成齐抓共管、协同联动的良好氛围,提升处置舆情的预见性和有效性。
会议要求,要聚焦重点,集力攻坚,确保移交接收工作有质有效。哈尔滨公积金中心和电力中心要聚焦重要环节和重点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一是聚力协同与共享,解决多头审计问题。哈尔滨公积金中心要主动担当,承接全省各地市中心代为审计事项,有效解决拆分困难、重复审计等现实问题;二是聚力分析与研判,制定网点布局策略。哈尔滨公积金中心要按照便民利企的原则,根据接收企业分布情况科学合理设置经办网点和服务窗口,满足企业、职工就近办理业务的服务需求;三是聚力优化与调整,更新业务办理模式。哈尔滨公积金中心要依托网点资源,借助数字赋能,实现高频业务由代办模式向自主办理模式的转变,实现主营业务由网上可办到网上好办的提升,让电力系统的企业和职工享受到改革带来的红利,感受到更多的归属感、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