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搭建“四个体系”强力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
2022年以来,济南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自建房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湖南长沙“4·29”特别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厅决策部署,凝心聚力、实干担当,扎实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排查自建房380.2万栋,分两类:一是排查经营性自建房10.4万栋,存在安全隐患11429栋,已全部完成整治销号;其中鉴定为C、D级危险房屋已全部采取工程措施整治。二是排查其他自建房369.8万栋,存在安全隐患27828栋,已全部完成安全鉴定。鉴定为C、D级危险房屋共17037栋,已全部采取解危整治措施,管理措施和工程措施占比分别为92.2%、7.8%。已完成隐患销号6593栋,销号比例为23.7%。工作推进中,主要采取了“压实责任体系”“强化保障体系”“完善整治体系”“搭建信息体系”四项措施。
压实“明责、履责、尽责”的多层级责任体系。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专题研究,成立专门机构组织推进,形成上下结合、协同合作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日调度、周通报、月总结”工作制度,对进度滞后的区县(功能区)重点调度,层层传导压力,保持常态化高压推进。通过“线上巡查+线下核实”“明查暗访”等方式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适时会同执纪监督部门开展专项督导,督促属地细查、严判、真改,确保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扎实有效。
强化“排查、鉴定、加固”的全链条保障体系。在鉴定工作期间,采取总价包干、综合单价包干等合同形式集中采购第三方专业机构服务,市、区县两级财政出资超过1.12亿元,按时完成了10.4万栋经营性自建房的“百日行动”排查,以及1.1万栋隐患房屋的安全鉴定工作,在省内率先完成了全部其他自建房排查和2.8万栋其他自建房的安全鉴定工作。探索“联合执法、财政补贴、集中整治”工作方法,在采取危险房屋停用撤人、限制经营等管控措施的基础上,对可修缮继续使用房屋,由财政补贴费用,街镇组织维修加固,设身处地解决了群众“怎么修、找谁修、省钱修”等疑难问题,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完善“拆除、整治、更新”的多元化整治体系。针对辖区内废弃、无修缮价值危房较多的实际,在依法合规、保障好农村宅基地有关权益的前提下,推广实践“先确权、后拆除”“局部或整体拆除至安全高度”等整治方法,为危房整治的难点堵点探索有效解决路径。把自建房片区隐患整治与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等工作挂钩,科学制定促进危房整治的鼓励、补助方案,加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宣传引导,主动靠前化解矛盾和问题,多措并举加快推进危房解危治理。
搭建“赋码、分类、智能”的数字化信息体系。以自然灾害房屋普查、双违清查、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数据为基础,依托济南“智慧住建”平台开发了全市房屋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对全市自建房进行赋码管理和红、黄、蓝、绿分类标识,建立市、区县、镇街、社区(村居)四级管理网络,实现了预警发现及时、解危高效迅速、信息及时反馈。
目前,济南市正扎实开展“回头看”整治攻坚行动,同时,积极推进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和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全力推进专项整治攻坚行动,以实际行动守牢“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的安全底线,为群众安居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