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精神,自治区党的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精神,安排部署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厅党组书记王天军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今年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提供了重要遵循。全厅上下要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准确全面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增强抓好学习教育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上来。
会议强调,要原原本本学,围绕学习贯彻《条例》,用好中心组学习会、读书班、“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方式,把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党课辅导与专题研讨结合起来,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推动党的纪律规矩入脑入心、见行见效。要联系实际学,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自觉对照《条例》各项规定,实事求是检视查摆不足,明确努力方向,细化整改措施,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要抓好以案促学,通过深入剖析反面典型案例、集中学习警示教育教材、旁听职务犯罪庭审、听取监狱职务犯罪服刑人员现身说法等方式拓展深化廉政警示教育活动,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举一反三全面查找违纪风险点。要坚持以训助学,采取举办党纪学习教育培训班、在厅系统业务培训班中安排《条例》辅导课程等方式,邀请自治区纪委监委专家或自治区党校教授开展辅导讲座,围绕处分规则、违纪情形、纪法衔接等,加大阐释力度,引导党员干部加深对《条例》的理解。
会议要求,要压实工作责任,坚持示范带动,加强监督指导,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结合起来,同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四风”问题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富洋事故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检视问题整改结合起来,同完成年度住房城乡建设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加强统筹协调,切实防止“两张皮”,确保党纪学习教育稳步有序推进、取得实效。对党纪学习教育进展及取得的成效深入宣传,为党纪学习教育营造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