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由厦门市政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排水监测站共同编制的《福建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污泥监测技术标准》,经组织审查,批准为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DBJ/T 13-227-2024,自2024年8月1日起实施,原《福建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污泥监测技术规程》DBJ/T 13-227-2016同时废止。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函告省厅科技与设计处。
该标准由省厅负责管理,具体技术内容由主编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福建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污泥监测技术标准DBJ/T 13-227-2024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4月7日
原文链接:https://zjt.fujian.gov.cn/xxgk/zfxxgkzl/xxgkml/dfxfgzfgzhgfxwj/jskj_3794/202404/t20240429_644134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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