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制度保障。为规范自建房安全鉴定,印发《关于规范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房屋安全鉴定工作的通知》。编制《农村房屋标准建设图集》《农村危房改造施工图集》,指导农村房屋建设及自建房整治。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德州市农村自建房建设管理指导意见(试行)》,为强化全市自建房安全管理、科学管理和全周期管理提供政策支撑,自建房长效管理机制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完善。
强化业务培训。市自建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结合部门职能,组织开展全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一线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能力,积极服务于全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强化督导检查。常态化调度通报自建房整治进展情况,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制度,相关通报印发至县市区党委、政府,严格落实属地责任。组织成员单位开展包县督导、自建房“回头看”专项督查、“30+N”住建系统重点工作督导、自建房在线巡查等。
强化典型示范。在工作推进中,形成了经营性自建房工作台账“双签字”、自建房排查整治列入全市住房城乡建设“30+N”重点工作督导考核、排查进度“红黄黑”榜通报制度、齐河县“知识下乡赶大集”、平原县“房屋解危+人居环境整治”、自建房“线上线下”核查行动及长效机制建设方面等典型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