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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做法-潍坊市

发布时间:2024-05-07作者:admin来源: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大力推进危房解危做法被《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简报》刊发推广。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对经营性自建房一律落实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公安、市场监管、住建、城管等部门签订责任清单,全市累计开展联合执法共计210余起次。对初判存在安全隐患、仍需继续经营的自建房,一律先停止营业进行安全鉴定,取得合格证明后再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对鉴定为C级、D级的经营性自建房,一律采取修缮加固、危房拆除等工程除险措施。

  “培育乡村工匠、数字赋能助力自建房安全动态监管”被住建部建筑杂志社发文推介。一是完善培训机制、创新培训模式,联手职业院校,利用专业师资力量、实训设施实践场地,率先在全省成立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学院,为乡村培养了一批技能过硬、素质较高的“乡村建造师”“工程指导师”。二是创新科技赋能,建立农村住房安全监管系统和农村低收入人群住房安全动态监测系统,将全市农村新建房屋、农村低收入人群房屋、乡村建设工匠全部纳入平台管理,逐步构建全面、常态、长效管理体系。

  经营性自建房跨部门综合监管试点成效明显。青州市承担经营性自建房跨部门综合监管“揭榜挂帅”试点任务,通过建立多部门联合联动机制,推进数字化管理手段,形成经营性自建房“存量+新建+转量”全链条综合监管机制,取得可借鉴、可推广的试点成果。存量经营性自建房落实“月巡检、年体检”制度,新建自建房全部纳入监管平台进行安全监管,其他自建房转经营性自建房安全核验全部完成,验收综合考评列该项试点全省排名第一。

  


原文链接:http://zjt.shandong.gov.cn/art/2024/4/28/art_271198_103401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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