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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评选及自治区节水型单位、企业、居民小区申报与考核培训班开班

发布时间:2024-06-04作者:admin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5月24日,自治区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评选及自治区节水型单位、企业、居民小区申报与考核线下培训班在阜康市开班,全区各地(州、市)及2024年、2025年创建自治区节水型城市的城市、县城的城市节水主管部门领导和业务骨干等70余人参加培训。

  

开班仪式

  此次培训,邀请行业专家围绕自治区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评选,以及节水型企业、单位、居民小区申报与考核进行了精彩授课。学习了国务院《节约用水条例》、自治区《关于加强城市节水的实施意见》等法规政策,克拉玛依市就智慧水务赋能节水建设进行交流。集中培训结束后,组织开展了现场观摩活动,参观了阜康市二水厂智慧水务信息化平台、阜康市再生水循环利用项目、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等3个现场点位。阜康市投资9505万元,建设了智慧水务信息化平台,安装5万块智能水表,开展分区计量管理,实行智能管网管控,有效控制了管网漏损;投资4340万元建设阜康市再生水循环利用项目,建设11台一体化污水处理站,该项目每年可产生再生水115.2万m³,主要解决周边小区绿化、工地降尘、景观补充等用水,降低再生水使用成本,有效缓解用水紧张问题;中泰化学建立企业用水管理和供水系统计量管理等制度,采用先进节水技术,大力推进节水项目实施,每年节约用水435.96万m³。

  

参观小型污水处理站 

  参观智慧水务信息化平台               

  培训会上,自治区城镇供排水协会就配合落实2024年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介绍,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全区节水型企业、单位、居民小区创建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对2024年度自治区城镇供水水质抽样检测暨现场指导服务有关工作、加强城镇居民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与管理、做好供水行业安全监管等相关工作进行安排。

  下一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积极督促指导各地,按照自治区《关于加强城市节水工作的实施意见》,通过组织专家指导服务、开展线上培训等方式,多措并举,拓宽我区节水型城市创建范围,推进我区城市节水发展,为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绿色低碳发展作出住建行业贡献。

  


原文链接:http://zjt.xinjiang.gov.cn/xjzjt/c113238/202405/03d394748f414cc89cb33a38b3a9978f.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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