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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做好本市住建系统防汛工作

发布时间:2024-06-21作者:admin来源: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全力做好防汛防范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城市运行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现就进一步做好本市住建系统防汛工作提示如下:

    一、认真排查风险隐患

    本市6月19日正式入梅,根据气象部门预测,入梅后降水频率和强度将明显增加,梅雨量偏多。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响应前排查、响应中巡查、响应后核查”要求,把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贯穿防汛防台工作全过程。要紧盯“四重一点”(即关系社会民生、城市基础设施等领域的重大工程,在建工地、住宅小区等重点区域,燃气场站、道路照明等重要设施,玻璃幕墙、店招店牌等重点部位,以及近几年发生过险情的历史险点),持续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建立风险隐患台账,限期督促落实整改,实行销号管理,切实把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在隐患排查过程中,发现重大风险隐患的,要第一时间上报。

    二、积极回应市民诉求

    各单位、各部门要坚持以市民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根本标准,及时有效解决市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针对汛期市民群众关注的房屋渗漏、小区积水、高坠隐患、道路招牌设施损坏等问题,相关单位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应急处置,及时消除风险隐患,确保市民诉求“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提高市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三、推动易积水小区改造

    密切关注梅雨期、极端强降水影响,房管部门要主动会同防汛、水务等部门,查明小区积水原因,对于小区内部管网堵塞、破损等因素造成积水的,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有针对性地采取管道疏通、维修措施,消除小区积水隐患;对于涉及市政道路、市政管网等外部因素造成积水的,积极主动配合防汛、水务等部门,推进小区积水工程性改造工作,提升小区防洪排涝能力。

    四、加强防汛能力建设

    各单位、各部门要细化完善防汛预案和工作方案,加强应急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建筑工地、住宅小区、玻璃幕墙、燃气设施等专项应急演练,备足防汛装备物资,有力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提升防范自然灾害能力。

    五、夯实防汛工作责任

    各单位、各部门要树立一盘棋思想,确保政令畅通、步调一致;各级领导要切实担负起防汛责任,抓实抓细各项防范应对措施。要严明防汛工作纪律,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和信息报送等制度,坚决杜绝擅离职守、瞒报漏报信息等现象;严格执行突发险情灾情报告制度,认真做好“首报、续报、终报”工作。


原文链接:https://zjw.sh.gov.cn/gzdt/20240621/8853582f80954618a1ac7bef3790d5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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