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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攻坚行动阶段性成效——济南市

发布时间:2024-07-19作者:admin来源: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今年3月,根据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攻坚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要求,济南市集中力量、倒排工期,以严实举措推动隐患房屋分类整治销号,确保全面消除安全隐患。截至6月底,全市累计排查自建房380.20万栋,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共3.93万栋,其中,经营性自建房11424栋已全部完成安全鉴定和工程整治,销号率100%,其他自建房27828栋已全部完成分类整治,销号率100%,济南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完成阶段性任务。

  压实整治责任,确保攻坚扎实有效。济南市强化工作推进机制,严格落实“日调度、周通报、月总结”和市级督导核查工作机制,每日统计分析平台数据,每周通报全市工作进展情况,对进度滞后的区县(功能区)进行重点督导,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确保工作常态化有序推进。按照“全、准、严、实、细”的要求,持续通过“线上巡查+线下核实”“四不两直”等措施开展督导检查,并适时会同执纪监督部门开展专项强化督导,确保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扎实有效。

  聚焦难点堵点,研究探索破题路径。济南市为有效推动整治攻坚,精准破解鉴定为C、D级的闲置、废弃房屋整治难题,市专班牵头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所有权人权益保障加快推进自建房工程措施整治的通知》,督促指导属地在依法合规做好权益保障、充分尊重房屋所有权人意愿的前提下,采取“先确权、后拆除”“局部或整体拆除至安全高度”“拆除隐患部位,保留可用房屋”“以修代租,闲置利用”等整治措施,积极妥善推进工程措施整治,鼓励试点带动,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方法。目前,济南市实践总结形成了“动员自主整治”“盘活闲置利用”“整体拆迁改造”“政策帮扶支持”“保障确权拆除”“协议隔离封控”等六大类整治模式,为按时完成攻坚任务提供了有效的方法路径。

  健全长效机制,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一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5部门《关于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9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有关要求,聚焦长效监管、立足济南实际,针对经营性自建房这一历史形成原因复杂、监管机制长期缺失、社会广泛关注的安全问题,研究制定《济南市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明确了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的主体责任、属地责任和监管责任,建立常态化的安全隐患发现和处置机制。二是制定印发《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编撰制作《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指导手册》《自建房安全知识宣传手册》,以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方式,持续加强宣传引导,强化群众安全意识;公布市、区两级举报投诉电话和邮箱,积极营造社会广泛参与、群众普遍支持的良好氛围。

   总结交流互鉴,举办现场观摩活动。济南市为总结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展示先进做法,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举办了济南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推进现场观摩活动。通过现场观摩“学经验”,座谈交流“促提升”,促进全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提质、提优。观摩活动重点观摩了起步区太平街道姜家村、王炉家村的自建房工程整治措施,并随即召开济南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座谈会,对全市专项整治攻坚行动进行阶段总结,对下步重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原文链接:http://zjt.shandong.gov.cn/art/2024/7/19/art_271198_103416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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