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范和遏制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及设施,确保燃气管道及设施安全运行,我厅组织编制了《广东省防范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7月19日-2024年7月29日,逾期不予受理。
公示期间,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信函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信封标题请注明“广东省防范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管理办法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书面信函请邮寄至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83号粤财大厦34楼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建处收,邮编:510045。
附件:广东省防范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