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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移动执法终端通信服务项目的比选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01作者:admin来源: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为进一步加强住建执法信息化建设,强化移动办案终端应用,提高智慧执法能力,现向社会公开比选移动执法终端通信服务项目承担单位,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本项目名称为移动执法终端通信服务。

  二、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为人民币160080元。

  三、项目需求

  (一)通信服务费不高于230元/月/人;

  (二)提供满足业务需求的语音通信服务,其中,数据流量不低于60G/月,全国主叫不低于1500分钟/月,接听免费,短彩信不低于300条/月;

  (三)提供满足要求的移动执法APP适配、应用改造及合规性改造工作的移动终端。

  四、实施周期

  (一)移动终端交付时间:2023年8月31日前交付58部移动终端,并提供语音通讯、数据流量、终端运行维护服务。

  (二)服务期:24个月(2024年9月1日到2026年8月31日)。

  五、参选要求

  申请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本项目接受特殊分支机构参与比选;‌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无经营异常情况,单位主要负责人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报送材料清单

  报送材料清单:

  (一)参选函、授权委托书各一份(加盖公章);

  (二)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需求及实施周期中列明的内容(加盖公章);

  (三)有效法人资格证明(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四)出具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加盖公章),如无法提供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则需提供验资证明;

  (五)参选单位需提交参加本次报名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信用记录查询声明及网页截图;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截图。

  七、比选组织

  (一)本次比选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科学择优的原则。

  (二)参选单位必须按时提交全部参选必要材料,材料提交时间:2024年8月7日9:00-17:00。

  (三)根据合格参选单位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排名第一的参选单位为中选候选人。若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时,评选小组可以确定排名其后的参选单位为中选人,以此类推。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9号院三号楼3120室

  联系人:刘坚志电话:010-55598592

  

   附件:1. 参选函.doc

   2.移动执法终端通信服务单位选定计分表.xlsx


原文链接:https://zjw.beijing.gov.cn/bjjs/gcjs/tzgg36/543372801/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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