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住建执法信息化建设,强化移动办案终端应用,提高智慧执法能力,现向社会公开比选移动执法终端通信服务项目承担单位,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本项目名称为移动执法终端通信服务。
二、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为人民币160080元。
三、项目需求
(一)通信服务费不高于230元/月/人;
(二)提供满足业务需求的语音通信服务,其中,数据流量不低于60G/月,全国主叫不低于1500分钟/月,接听免费,短彩信不低于300条/月;
(三)提供满足要求的移动执法APP适配、应用改造及合规性改造工作的移动终端。
四、实施周期
(一)移动终端交付时间:2023年8月31日前交付58部移动终端,并提供语音通讯、数据流量、终端运行维护服务。
(二)服务期:24个月(2024年9月1日到2026年8月31日)。
五、参选要求
申请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本项目接受特殊分支机构参与比选;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无经营异常情况,单位主要负责人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报送材料清单
报送材料清单:
(一)参选函、授权委托书各一份(加盖公章);
(二)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需求及实施周期中列明的内容(加盖公章);
(三)有效法人资格证明(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四)出具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加盖公章),如无法提供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则需提供验资证明;
(五)参选单位需提交参加本次报名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信用记录查询声明及网页截图;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截图。
七、比选组织
(一)本次比选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科学择优的原则。
(二)参选单位必须按时提交全部参选必要材料,材料提交时间:2024年8月7日9:00-17:00。
(三)根据合格参选单位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排名第一的参选单位为中选候选人。若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时,评选小组可以确定排名其后的参选单位为中选人,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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