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查批准了《鹤壁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规范化管理,是解决生活垃圾处理难题、推进鹤壁市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现实需求,也是提升生活品质、建设北方美丽城市的必然选择。《条例》获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标志着鹤壁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进入了规范化、科学化、法治化轨道。
据悉,《条例》共24条,注重规划建设,明确专项规划应确定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的布局、用地、规模等;强化土地要素保障,规定专项规划确定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用地,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用途;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对各级各部门主体责任、村(居)委会协助职责、管理责任人职责、收运处置企业职责等作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