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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建设网》为国民经济“小细胞”减压增氧

发布时间:2024-08-12作者:admin来源: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核心摘要:为助企纾困解难,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真研判现实需求,深入分析矛盾制约,统筹发展和安全,指导南通、盐城以及苏州工业园区等地开展消防验收备案管理试点,积极探索优化小型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程序和要求。

  中华建设网讯零售、餐饮、药店、美容美发店等诸多业态在内的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的“最小细胞”,在促进创业创新、稳定就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在正式营业或使用前,小微企业办公经营场所进行的装修或改造,一般工程规模较小、投资较少、设计相对简单、火灾风险偏低,且往往因低于规定限额而无需办理施工许可。但根据有关规定,此类小型建设工程办理消防验收备案时却与其他建设工程一样,需要提供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以及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专门绘制的消防设计图纸,备案材料复杂、图纸设计成本较高,导致一些小微企业备案意愿不强,甚至不备案。这一现实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企业发展,也暗藏消防安全风险。

  为助企纾困解难,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真研判现实需求,深入分析矛盾制约,统筹发展和安全,指导南通、盐城以及苏州工业园区等地开展消防验收备案管理试点,积极探索优化小型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程序和要求。日前,相关经验做法获得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的认可,并作为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

  突出问题导向备案管理更"准"

  南通、盐城等地坚持系统思维,深入研究小型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难题症结所在,在限定实施范围、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基础上,探索注册师负责制,压实主体责任,从受理材料、办理程序、办结效率等企业关注的三个方面,采取优化工程竣工图纸和资料、压缩备案办理时限、调整抽查比例等措施,有的放矢地减轻企业负担。

  苏州工业园区在探索小型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告知承诺制基础上,综合分析建设工程使用功能、建筑规模、疏散能力、消防设施设置等因素,梳理制定火灾风险较高的建设工程负面清单,确定简易低风险建设工程范围。通过精简备案材料、优化审批流程、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实现“受理即发证”。

  减轻企业负担受理材料更"简"

  《江苏省消防条例》规定,“对依法不需要取得施工许可的其他建设工程,在消防验收备案时可以适当优化程序和要求”。对此,试点城市进行积极探索。

  苏州工业园区明确,采取由建设单位提供书面承诺,功能区建设局或街道建管办登记纳管的方式进行备案。南通、盐城等地先立后破、立破并举,在压实责任的情况下,立足实际,将备案材料由原来的3项优化为2项,其中,针对编制小型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实际困难,明确消防查验要求,以注册师签字确认的消防查验情况报告代替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针对反映突出的“要花数万元专门绘制消防设计图纸”的问题,明确安全要求,以企业业主签字确认的消防平面布置图代替涉及消防的工程竣工图纸,大大降低企业办理消防验收备案的资金投入。

  提高备案效率办理速度更"快"

  各试点城市深入开展调研分析,区分不同类型火灾危险性,精准施策。

  对于地下半地下、开敞式明火餐饮等火灾危险性相对较高的场所小型建设工程,严格执行消防验收备案制度;对于其余小型建设工程,结合火灾危险性较低、人员疏散相对容易的特点,南通、盐城将消防验收备案抽查比例设置为5%,对被确定为抽查对象的,将原先15个工作日办理时限压缩至7个工作日,7个工作日的复查办理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苏州工业园区采取告知承诺制办理消防验收备案,实现“受理即发证”,1个工作日即完成消防验收备案,大大减少企业时间投入。

  多方齐抓共管监管责任更"实"

  在优化消防验收备案程序和要求的同时,三地不断健全监管工作机制,确保安全责任落实。

  南通、盐城将原来由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四方主体共同参与的竣工验收消防查验工作,优化为注册师消防查验负责制,即小微企业可以通过市场方式,委托注册建筑师或注册消防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对小型建设工程开展技术指导和消防查验,注册人员对出具的消防查验报告签章负责。同时,积极与消防、教育、文旅、民政等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属地乡镇街道加强协作衔接,及时共享备案信息,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增强消防安全事中事后监管,防止责任悬空。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与各功能区、属地街道推行工程施工安全网格化监管,按照“属地政府负责、行业主管部门指导”的原则,加强对小型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和监督管理,实现“放得活”与“管得住”有机结合。

  2024年以来,南通共办理小型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213件,盐城办理小型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160件,苏州工业园区办理消防备案告知承诺制项目154件。通过优化小型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程序和要求,为众多小微企业减少时间投入的同时,也节约资金投入数千万元。

  在南通、盐城、苏州工业园区等地试点成果的基础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按照省委深改委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体系,强化配套措施,加大经验复制推广力度,变“盆景”为“风景”,以良好的营商环境催生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通讯员周伟)

  2024年8月8日《中华建设网》


原文链接:http://jsszfhcxjst.jiangsu.gov.cn/art/2024/8/8/art_8642_113194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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