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了解我省历史文化保护工作现状、困难问题,按照省人大及省政府立法工作计划,2024年6月14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人大环境资源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司法厅组成联合调研组赴佛山市开展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传统村落保护立法工作调研。
调研组实地走访了佛山市中国传统村落璜溪村、历史文化街区祖庙-东华里、广东省历史文化名镇龙江镇、中国历史文化名村碧江村,深入了解基层部门、街道、社区、居民、企业对历史文化保护工作的真实想法、特色做法、成功经验,找出痛点堵点,听取意见建议,为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传统村落保护立法提供有效支撑。
璜溪村,始建于宋朝,村落肌理清晰、建筑特色鲜明,保留有祠堂、书舍、炮楼、民居及13条巷道,古村风貌韵味浓郁。调研组边走边与市、镇、村有关负责人交谈,双方就村落保护发展、村民保护意识、保护资金筹集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交流。调研组还了解到,村里移居海外华侨、华人超过1000人,村内历史民居建筑多数由华侨出资修建,在造型、功能、色彩、整体环境等方面极具岭南特色。为解决众多产权不清晰或无法与所有权人取得联系的传统建筑保护修缮问题,村负责人建议在省立法中明确政府要指定这些建筑的保护责任人。
在祖庙-东华里街区,调研组现场感受历史街巷肌理保存完整并已打造成集文化、旅游、商业于一体的综合街区,实地查看东华里以“修旧如旧”保护利用的文物建筑,听取保护开发公司负责人对历史文化街区改造项目的有关情况介绍。调研组了解到,该项目以祖庙、东华里、历史风貌区为发展主轴,用现代化的手法保护和改造片区内的22幢文物建筑及众多优秀历史建筑,延续历史街巷肌理,创造尺度适宜的开放空间,并充分运用骑楼、锅耳式山墙、瓦脊、雕花屋檐、蜿蜒街巷等岭南建筑特色,使佛山的历史风貌与城市文脉得以传承,并赋予其新的生命力。调研组认为,在省立法中,应当鼓励地方因地制宜开展保护利用,使历史文化遗产“活起来”、“火起来”。
在龙江镇,调研组走街串巷,仔细查看石龙里历史文化街区保存状况。调研组了解到,在石龙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内,存在居民新建(改建、扩建)房屋难、活化利用难、保护资金投入不足等问题。石龙里社区负责人建议,在省立法中,应当充分考虑居民改善居住条件的需求,允许居民在不破坏历史风貌的基础上,改建原有房屋;明确因保护需要导致所有权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地方政府应当予以相应的补偿。调研组对该建议表示赞同,希望有关方面加大资金投入,采取小规模、渐进式微改造的方式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和改善人居环境;开展试点示范,打造活化利用样板;尊重原住民意愿,促进传统文化与现代生活有机结合。
在碧江村,调研组跟随讲解员详细参观了碧江金楼、慕堂苏公祠、砖雕大照壁等古建筑群,精美的木雕装饰和清雅的岭南园林使调研组感受到历史村落浓郁的文化魅力。调研组了解到,碧江村现存古建筑108栋,占总建筑数量的16%,维护修缮压力较大。碧江社区想出一个办法,就是通过免费使用来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共同保护的工作中,如一些祠堂古建筑免费提供给商家经营茶馆、画室等业态,让老建筑先有人气、再有人管,从而实现对历史建筑的活化利用,打破以前“维修-空置-再维修-再空置”的恶性循环。碧江村保护传统建筑的生动实践为省立法中明确历史建筑的多样化活化利用提供了案例支撑。
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吴小洪、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二级巡视员张平,省人大环境资源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司法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调研。
下一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会同省人大环境资源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司法厅继续赴省内外开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传统村落保护立法工作调研,充实立法素材,加快工作进度,尽快推动《广东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的出台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