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简化事前审核前置环节,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我厅印发了《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建行规〔2024〕9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其具体内容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2019年7月我厅出台的《关于实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的通知》(川建行规〔2019〕5号),要求将消防、人防、雷电防护装置等专项设计的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联合审查,为提升审批效率、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制度支撑,是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有效举措。随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推进,又出现了许多新形势、新情况。《2024年四川省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工作要点》明确提出,要深化房建市政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一件事”,进一步优化工作机制、提升行政效能。为此,在川建行规〔2019〕5号文有效期届满之际,总结经验、细化举措、开展本次修订工作。
二、制定过程
一是前期充分研究。2024年5月,我厅依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充分学习借鉴外省经验做法,提前了解市(州)住建部门以及图审机构的相关工作现状及面临的问题,形成《通知》初稿。二是广泛征求意见。《通知》先后征求了厅领导、21个市(州)住建部门、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的意见建议,反复修改完善。三是依法依规制定。《通知》开展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性审查。
三、主要内容
(一)工作目标。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简化事前审核前置环节,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加强建设工程勘察及施工图设计同消防设计、人防设计和雷电防护装置设计的施工图联合审查工作,切实做到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一件事,一次办”,提高审查质效,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二)实施范围。全省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市政工程(不含人防指挥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三)实施要求。一是全面推行联合审图。在施工许可阶段,将消防、人防、雷电防护装置等专项设计的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联合审查,由施工图审查机构统一进行技术审查。二是全面推行数字化审图。要求落实全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数字化及电子签章工作要求,在数字化审图平台上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申报、审查、备案等工作。三是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明确建设单位选择图审机构、保障图审时间的具体要求,要求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图审机构降低审查要求。四是压实施工图审查机构主体责任。明确施工图审查机构应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强制性标准等内容进行整体性审查。
(四)审查程序。一是资料齐全性审查。要求施工图审查机构在技术性审查前应对建设单位报送资料是否齐全进行审核,并对建设单位申报的图纸、资料等分专业进行整体性审查。二是技术性审查。明确了应当进行抗震设防专项论证、审查的建设工程的审查程序。三是设计变更审查。明确了凡涉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内容的设计变更,均应送原审查机构审查,审查合格后报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五)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会同应急、人防、气象等部门深化协同工作机制,共同推进审批制度深化改革。二是强化技术力量。要求施工图审查机构严格按要求配备审查,确保审查质量。三是强化过程监管。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方式,并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违法依法处理并记录,进行联合惩戒,提高市场主体守法诚信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