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9日《云南省瓶装燃气配送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审查通过,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全省瓶装燃气经营配送服务、随瓶安检、行业监管等行为,为便于更好地理解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现对《办法》解读如下。
一、《办法》出台背景2023年8月以来,全国全省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推动燃气经营企业建立液化石油气配送信息系统,对从事送气服务的人员及配送工具推行人车对应、固定配送范围,实现定位监管”的工作要求,《云南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也确定了“加快出台我省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服务有关管理办法,维护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秩序,保障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安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会同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云南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启动了全省瓶装燃气配送服务管理办法起草相关工作。
《办法》的出台,既是我省燃气高水平安全的需要,也是加快长效机制建设的需要,必将助推全省燃气行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二、《办法》主要内容《办法》共有六章三十四条。第一章为总则,第二章为一般规定,第三章为配送车辆,第四章为配送人员,第五章为经营服务,第六章为监督管理。具体内容如下:
(一)明确配送服务管理适用范围。管理办法适用于供气企业将瓶装燃气配送至用户用气地点,并进行气瓶接装,对用户用气场所、燃气设施和用气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的经营行为,明确了充装站运送至供应站的运输行为、杜瓦瓶运输行为不适用管理办法。同时还确定了禁止燃气用户自提瓶装燃气的行为。
(二)规范了燃气企业和用户的行为。规范了供气企业配送范围和企业实名销售的具体要求,明确了用户与燃气企业签订合同的基本要求,对配送全过程跟踪及相关数据统计工作做了要求,对供气企业建立配送服务管理制度做了基本规定。
(三)明确了配送车辆具体要求。明确了供气企业配送车辆的车辆选择要求和车身颜色标识等相关要求,规定了配送车辆备案登记的流程、行驶路线等要求,规定了配送车辆应当符合的规定和车辆配备定位系统、泄漏报警系统的要求,同时对车辆购买保险做了要求。
(四)规范了配送人员行为。要求配送服务人员驾驶证件与车辆匹配,进一步强调了配送人员持证上岗的工作要求,规定了配送人员在配送服务过程中的工作要求和应遵守的规定,明确配送人员黑名单制度的建立要求,将物业管理纳入瓶装燃气配送服务监督管理。
(五)明确供气企业经营服务行为。规范供气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具体要求,对供气企业配送管理工作及气瓶管理相关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要求供气企业建立配送信息化管理系统,对充装、配送、安装调试、安全检查、随瓶检查全流程追溯管理,要求供气企业随瓶安检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督促整改,拒不整改的不允许供气。
(六)加强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管理。确定了燃气主管部门会同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部门定期研究分析,依法打击违法违规配送瓶装燃气行为,明确了各部门在燃气配送服务管理过程中的职能职责,要求各地制定瓶装燃气配送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协会充分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
三、贯彻落实要求
各地各有关部门、各有关燃气企业、燃气用户、协会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办法》,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做好培训和宣贯工作,强化信息智能监管、安全生产经营、高效便捷服务。各地要以《办法》实施为契机,结合跨部门综合监管有关要求,联合各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共建共治机制,强化联合监管、联合执法,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全省瓶装燃气管理规范和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