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安徽省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满足工薪群体刚性住房需求,支持城乡居民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9月3日,记者从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2021年以来,全省已累计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33.1万套间,能够解决90万新市民、青年人、农民工等群体阶段性住房困难问题。
住房问题关系民生福祉。我省高度重视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2021年12月,我省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的通知》,将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十四五”时期重点任务,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是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原则上不设收入门槛。提出到2025年,新市民和青年人多、房价偏高或上涨压力较大的大城市,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占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比例力争达到30%以上。《安徽省城镇住房保障“十四五”规划》进一步明确,全省计划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少于30万套(间)。2021年以来,全省已累计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33.1万套间,其中实物筹集23.55万套间、发放租赁补贴9.55万户,能够解决90万新市民、青年人、农民工等群体阶段性住房困难问题。
为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财政金融保障,省住建厅会同省财政厅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落实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对符合规定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任务给予支持。2021年以来,省财政累计争取中央财政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补助资金34.9亿元、保障性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118.5亿元,安排省级专项补助资金1.6亿元。同时,支持各地积极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引导社会各方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并出台相关文件明确信贷支持政策,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提供多样化、有针对性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在住房租赁方面,省住建厅会同多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要求各地建立政府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出台相关政策保障承租人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等合法权益,科学安排租赁住房建设规模,鼓励企业开展租赁住房业务,支持各地将公租房纳入住房租赁市场体系,加大住房租赁财税支持力度,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监管等。
为进一步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省住建厅要求各市搭建或整合完善房地产管理服务平台功能,通过管理服务平台加强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从业人员管理、房源核验、信息发布、网签备案、信用评价等工作。并加大对房地产经纪服务方面的反垄断监管执法力度,强化对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的监管等。
按照计划,省住建厅接下来将以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关企业单位为主体,做好政策指导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投融资力度,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运营企业通过发行金融债券、公司信用类债券等方式融资,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并优化完善住房保障智慧服务平台,打造“皖美安居”住房保障一件事服务场景。同时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依法依规加强住房租赁事中事后监管,坚决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营造良好的中介交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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