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本市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全力营造安全稳定的中秋和国庆节日氛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抓紧抓实安全生产工作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狠抓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做到每个管理层级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节假日期间施工现场人员流动大,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容易懈怠,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容易放松,各单位要紧密结合中秋、国庆特点,认真部署中秋国庆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安全检查,切实把节日期间的安全工作抓细抓实抓好。
二、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
各工程参建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合理安排节日期间施工进度,严禁盲目赶工、抢工。全面开展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采取有效措施立即或限期整改到位,坚决防止隐患演变为事故,重点做好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模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检查,坚决防范高空坠落、起重机械伤害、坍塌和有限空间作业等易发、多发事故。施工单位要在节前对所有在建工程的塔吊、施工升降机等起重设备及施工吊篮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每台设备安全运行。节日期间安全措施不到位、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未到岗履职的危大工程一律停止施工、不得进行建筑起重机械安拆(含加减标准节)作业。加强材料设备供货人员、车辆进出场管理,严防场内运输和装、卸货物期间发生安全事故。加强建筑工人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务工人员安全意识,督促务工人员在工地现场正确佩戴安全帽和安全带,减少违章作业行为。加强现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配足配齐消防器材,防范火灾事故发生。企业领导班子成员要深入现场一线,亲自部署安排安全生产工作,带队开展节日期间工地安全检查,督促工地现场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安全形势稳定可控
全市所有建筑工地要在中秋节前和国庆节前分别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区建管委领导要亲自部署双节安全生产工作,亲自带队检查辖区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情况,重点检查节假日期间管理人员的值班安排、到岗履职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等,发现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不力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加强值班值守、应急处置和信息报送工作
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落实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应急处置准备,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确保能够高效、有序开展抢险救援,最大限度减少损失。畅通信息报送渠道,保持通讯联络。对发生施工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要坚决果断处置并按照规定时限及时准确逐级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