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住建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热点话题 > 《中国建设报》苏州:因地制宜 推动建筑业制造业高水平融合

《中国建设报》苏州:因地制宜 推动建筑业制造业高水平融合

发布时间:2024-10-14作者:admin来源: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近年来,苏州市围绕建筑业、制造业融合发展工作目标,因地制宜推广应用智能建造装备,加快哺育智能建造产业,在发展建筑领域新质生产力方面全面发力。在智能建造试点城市2023年度工作总结评估中,苏州市获得全国第2名的好成绩,智能建造的“苏州模式”获得广泛关注。

  从“搬砖头”到“动指头”

  施工建造提质增效

  巨型“铁架”自动“攀爬”,5天盖好一层楼;塔吊司机不用“爬梯”,地面就能完成作业;施工升降机无需专人值守,按键即走……在苏州市多个项目现场,各种智能化建造方式让人目不暇接,处处显现出满满的“科技感”。

  在苏州市相城区的长三角国际研发社区启动区二期项目,升降机从有人值守变成无人值守。据中亿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建造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智能无人升降机可实现24小时连续自主作业,梯笼内置的人数AI识别、载重感应控制等功能极大提升了安全性。像升降机这样的技术革新,该项目有80多个。2023年,中亿丰还投资建立了江苏中杰建兆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用于提供建筑智能装备的设计、制造、销售和售后支持,如聚焦混凝土高精地面施工类、墙面施工类、智能施工电梯物流三类产品的研发与技术迭代工作,不断升级产品的易用性与劳动生产效率。

  走进中建三局第二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苏地2023- WG- 1号地块住宅项目,一个红色巨型“铁盒”包裹在建筑四周。原来,这就是被称作“空中建造工厂”的轻型造楼机,每完成一层楼的施工,“铁盒”便带着材料和设备“爬往”新楼层,方便工人继续施工,在百米高空也能如履平地。

  “轻型造楼机可以完全替代落地脚手架、爬架、卸料平台、吊篮等设备。”据项目技术总监沈松介绍,这是轻型造楼机首次在苏州实现落地应用。由于造楼机上设有可开合天幕、自动喷淋、照明等设施设备,建筑工人不必日晒雨淋,就能在类工厂化的作业环境中逐层完成工作,施工效率比传统建造方式提速约30%。

  除轻型造楼机外,4台5G无人塔吊的应用,让项目高空作业实现“数字全景”。塔吊司机可坐在地面“复制”的驾驶室内,结合6个屏幕,从11个不同视角360度观察塔吊运行情况,将塔机高空作业“变身”为地面室内集约化作业。较传统吊装作业,效率提高15%,节省30%人工成本。

  因地制宜“以硬促软”

  为试点工作“铺路”

  “自获批智能建造试点城市以来,我们不断创新智能建造试点工作路径,提出‘以硬促软’工作思路,即首推智能装备‘硬件’,催生配套技术‘软件’。”苏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陈建忠介绍说,苏州确立了“1+N+配套”的顶层设计,贯彻“1(轻型造楼机)+N(智能电梯、机器人、5G塔吊)+配套(BIM等)”的发展构想。

  在构筑推进政策体系方面,苏州市印发实施《关于加快推进智能建造的实施方案》,细化“大力推广新型建造方式、培育智能建造产业集群、推进BIM技术研发应用、全面推广智慧工地及强化智能建造评价和推广”五大任务。出台《关于全面引导应用智能建造技术的通知》,按照“分类实施、重点突破”原则,全面加大智能建造推广力度,政府投资房建项目自2024年5月1日起实现“应用尽用”。衔接配套《关于全面推进我市智能施工电梯应用的通知》《苏州市2024年度智能建造推进工作要点》《智能建造(建筑机器人)补充定额》等推进政策,保障各项工作稳步推进、落地落实。

  强化试点项目考核

  构建智能建造产业生态

  目前,苏州市首批29个2023年苏州市智能建造试点项目名单已经出炉,覆盖房建、市政等工程领域。通过骨干企业的先行先试,将为建筑机器人、智能施工电梯等智能装备的推广起到一定积极作用。

  为强化对试点项目的考核指导,苏州市出台《关于加强苏州市智能建造试点项目季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每季度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实地考核,总结通报典型项目经验做法和存在问题,着力提升试点项目在提品质、降成本方面的实施效益。

  为加速发展智能建造产业,苏州市着眼周边市场,细化市场容量分析。根据典型工程测算智能建造装备替代需求,进一步考虑产业关联拉动效应,明晰了“首推智能电梯、普及应用成熟机器人及降本减重推广轻型造楼机”3项产业化工作任务。在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国内首家“机器人4S店”——苏州智能建造装备研发与服务中心已成功开业。中心集技术咨询、工程设计、制造、售后等服务于一体,汇集四大系列14个建筑机器人产品,同时开展“机器人领航员”培训,初步形成集研发、生产、销售、应用、服务等多维一体的智能建造产业生态集群。

  

  王 璇

  2024年9月30日《中国建设报》专题3版

  


原文链接:http://jsszfhcxjst.jiangsu.gov.cn/art/2024/9/30/art_8642_11375332.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住建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金政互联资讯中心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住建法治网 zjfzw.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联系邮箱:zjzixunw@tom.com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