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为加强建筑市场监管,规范建筑市场主体各方行为,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根据 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安排,在各地区开展建筑市场全面检查的基础上,我厅决定近期在全省范围内开展 2024年建筑市场行政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省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房屋装饰装修及改扩建工程、冷库房屋建筑工程)。
二、检查内容
1.法定建设程序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发包情况、施工许可办理情况、工程款支付担保情况、工程款支付情况以及各地竣工验收备案情况等。
2.各方主体履行责任情况。重点检查施工、监理等企业是否具有相应资质承揽业务,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及拖欠工程款,是否存在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等行为。
3.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重点核查现场人员是否与投标文件人员信息一致,人员持证、项目经理到岗履职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以及一级、二级建造师考试、注册、执业、继续教育情况等。
4.监理单位项目监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重点核查现场人员是否与投标文件人员信息一致,人员持证、项目总监是否到岗履职,对分包单位资格审核、监理记录是否完善,以及监理工程师考试、注册、执业、继续教育情况。
5.工资支付规定和最低工资规定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各工程项目落实工资支付规定和最低工资情况。
6.《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各工程项目实名制管理制度、总承包代发工资等制度落实情况。
三、相关事项
各地按照要求抓紧对本地区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展全面检查,我厅将组织人员于 10月中下旬到各设区市和赣江新区随机抽取在建项目进行检查,具体时间、方式和人员另行通知。
1.核查工作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和程序进行,不应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干扰和影响,不得妨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核查人员在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应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2.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指定 1名同志作为联络员,并于 2024年 10月 10 日前将联络员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联系 人:邹绍南 陈仁强
联系 电话:0791-86225759, 15279345022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4 年 10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