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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一巡视组巡视市建设交通工作党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工作动员会召开

发布时间:2024-10-26作者:admin来源: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根据市委关于巡视工作的统一部署,近日,市委第一巡视组巡视市建设交通工作党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同时重点延伸了解市城管执法局、市房屋管理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发展研究院工作动员会召开。会上,市委第一巡视组组长王永伟就巡视工作进行了动员,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白锦波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委关于巡视工作部署、扎实开展本轮巡视工作提出要求,市建设交通工作党委书记、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主任胡广杰主持会议并就配合做好巡视工作作了表态发言。

    市委第一巡视组副组长及相关同志,市委巡视办有关同志,市建设交通工作党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领导班子成员,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有关同志出席会议。其他在职市管干部、二级巡视员,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纪检监察机构和组织人事部门有关人员,所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所属单位全国和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三年内退岗退休的市管干部等列席会议。

    王永伟在讲话中强调,巡视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市委巡视组将坚决履行新时代新征程巡视工作的职责使命,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落实政治巡视新要求,旗帜鲜明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按照“四个落实”监督重点要求,结合被巡视领域特点和市建设交通工作党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工作实际,深入检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和建设领域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政治建设情况,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政策供给情况,牵头落实重点改革任务情况,推进城市更新和管理精细化情况,统筹发展和安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建设、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和基层党建情况,巡视和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加强与市建设交通工作党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巡视任务顺利完成。

    白锦波代表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三点意见,一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新修订的巡视工作条例,全面落实党中央、市委对巡视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充分发挥巡视政治保障作用。坚持政治巡视定位,突出“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及时发现和校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中的政治偏差,推动市建设交通工作党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在践行“两个维护”上走在前、作表率。聚焦职能责任,准确把握市建设交通工作党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的功能定位和职责使命,查找发现制约高质量发展的主要矛盾、重大风险和突出问题。增强监督效能,深入揭示被巡视领域存在的共性问题和深层次问题,更好发挥巡视标本兼治作用。二要紧盯权力和责任,突出问题导向,切实提高政治巡视精准性有效性。注重把巡视工作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相结合,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相结合,积极推动立行立改和边巡边查,强化巡视震慑力穿透力。聚焦关键少数,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深入检查“一把手”对党忠诚、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依规依法履职用权、担当作为、廉洁自律等情况。坚持实事求是,做到定事精准、定性精准、定责精准,确保巡视工作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三要坚持同向发力,加强同题共答,市委巡视组与被巡视党组织共同研究、推动解决影响改革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严明纪律要求,被巡视党组织要配合巡视组依规依纪开展巡视;巡视组要严守职责边界,更加注重方式方法,避免增加被巡视单位不必要的负担,确保巡视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胡广杰在发言中表示,此次市委对市建设交通工作党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开展巡视,体现了市委对建设交通工作的高度重视。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巡视工作的重大意义。要自觉接受监督,积极主动配合,向巡视组实事求是汇报工作、反映情况,不夸大成绩、不隐瞒问题、不回避矛盾,对于巡视发现的问题坚决抓好整改落实,切实做到同题共答、同频共振、同向发力。要以接受巡视为契机,强化使命担当,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国家战略部署和市委要求,推动上海建设交通事业高质量发展。

    巡视期间,市委第一巡视组设专门值班电话:18101880230,邮政专用信箱:上海市A02104号邮政信箱,电子邮箱:shxs1z@shanghai.gov.cn,在市建设交通工作党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大沽路100号26楼会议室门口、市城管执法局徐家汇路579号金丽大楼7楼大厅内、市房管局世博村路300号6号楼19楼电梯厅、市公积金中心田林路1016号科技绿洲三期9号楼一楼电梯口、市建交发展研究院宛平南路75号科技大厦16楼过道(1602室门口)处设意见箱。巡视组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9:00-17:00。巡视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年12月13日。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主要受理反映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原文链接:https://zjw.sh.gov.cn/gzdt/20241025/450884c084b440ca95772864a82ca28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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