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6日17时00分左右,由江苏正方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江苏嘉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兴隆街南侧、岳津河东侧(ZQ020327)地块(岳津组地块)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一标段(1#楼-7#楼.门卫及大门工程.2-1#小区变.3-1#小区变.7-1#开闭所及地下车库)项目,发生一起生产安全一般事故,现通报如下:
事故工程:兴隆街南侧、岳津河东侧(ZQ020327)地块(岳津组地块)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一标段(1#楼-7#楼.门卫及大门工程.2-1#小区变.3-1#小区变.7-1#开闭所及地下车库)
事故地点: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兴隆街南侧、岳津河东侧(ZQ020327)地块(岳津组地块)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一标段(1#楼-7#楼.门卫及大门工程.2-1#小区变.3-1#小区变.7-1#开闭所及地下车库)项目内
事故时间:2024年10月26日17时00分左右
建设单位:常州星港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江坜
施工单位:江苏正方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明生
项目负责人:王小亮
劳务分包单位:无锡市聚格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建刚
项目负责人:吴建刚
监理单位:江苏嘉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虞文渊
项目总监:吴昊
请事发地主管部门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据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全省建筑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若干意见的通知》(苏建质安〔2011〕847号)文件的要求,严肃处理事故企业及相关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