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商务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24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养老服务消费 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若干措施》提出,统筹现有资源支持建设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畅通区域内养老服务供需渠道,构建一刻钟养老服务消费圈。
《若干措施》从促进养老服务供需适配、拓展养老服务消费新场景新业态、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设备和产品用品研发应用、加强养老服务消费保障、打造安心放心养老服务消费环境5个方面,提出19条政策措施,挖掘养老服务消费潜力,更好满足老年人服务需求,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
在拓展养老服务消费新场景新业态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创新“智慧+”养老新场景,探索建设“智慧养老院”,开发“养老服务电子地图”;发展“行业+”养老新业态,支持养老服务与物业服务、家政、医疗、文化、旅游、体育、教育等行业融合发展,支持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内设养老服务部门、成立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引进养老服务机构入驻等方式为居民提供养老服务;拓宽“平台+”养老新渠道,鼓励平台企业拓展养老服务消费新场景,将每年10月确定为“养老服务消费促进月”。
在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设备和产品用品研发应用方面,增加养老服务设施有效供给,结合完整社区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危旧房改造和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程等城市更新工作,同步推进补齐老旧小区养老服务设施短板。持续以县(市、区、旗)为单位推进示范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实现连锁化运营、标准化管理、专业化运作、数字化发展。此外,支持地方将居家适老化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购置纳入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重点支持范围,对高龄老年人居家环境开展适老化改造评估工作,建设适老化改造供需对接服务平台,引导更多老年人家庭开展适老化改造。优先支持老年人居住比例高的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在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等积极推行无障碍环境认证。在城市公共区域加装老年人休息椅。
《若干措施》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作,及时解决影响养老服务消费发展的堵点难点问题,确保促进养老服务消费措施落地生效。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促进养老服务消费、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列入重要民生工作,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工作措施,抓好各项任务贯彻落实,在推动解决老年人养老服务急难愁盼问题中培育服务消费新增长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