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12月3日,江苏省住建厅召开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所需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工作新闻发布会,现代快报记者获悉,近日,省住建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了《江苏省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所需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市民在2024年7月25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含)期间购置旧房(包括城镇住宅和农村住宅)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所需的饰面砖、地板、墙板、集成吊顶、套装门、整体柜、淋浴房、洁具等物品和材料,按照装修合同中相关物品和材料购置价的15%给予补贴,每人且每套房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总工程师路宏伟介绍,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商务部门牵头先行开展的家装家居补贴工作,采用的是“折扣立减”方式,消费者完成消费后由商家代为申领补贴。省住建厅此次同步牵头开展的补贴活动采用的是“事后补贴”方式,须消费者与装修企业签订装修(服务)合同,已经完成装修改造或正在进行装修改造的房屋产权人都可以提出申请,获批后补贴资金直接发放至申请人银行账户。当然,同一套住房不得重复享受两个补贴政策。
补贴办理流程如何?申请人按照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申领方式,向装修改造房屋所在地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房屋产权证明(补贴申请人须为房屋产权人)、与装修企业签订的装修合同及相应付款凭证、物品和材料购置明细表、装修改造第三方证明、施工中或装修改造后现场照片、承诺书等材料。
装修改造第三方证明材料可由装修改造房屋所在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或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提供,也可由申请人工作单位或装修改造房屋所在单元邻居提供。装修改造房屋所在地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将通过审核的信息汇总报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汇总形成本地区资金拨付清单,提交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全额发放至申请人的银行账户。各地区补贴资金额度先申请先得、用完即止,如有剩余,补贴资金将在政策实施到期后进行清算。
“为了保障补贴资金安全,防范申请人签订虚假装修合同骗取补贴等行为,我们设计了‘抽查’环节。”路宏伟表示,《实施细则》明确:“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开展随机抽查,可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等第三方进行抽查,也可通过电话回访、实地踏勘等方式对申报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50%。”
据悉,目前,全省各地已陆续细化了补贴办理的工作流程,并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发布申领公告。路宏伟表示,因为当前距2024年年底只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下一步将不断优化操作流程,加快工作进度,在审核上提速、在服务上提质,打通补贴到账的“最后一里路”,将实实在在的优惠传递到广大消费者。
记者 赵丹丹
2024年12月3日《现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