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2021年6月《关于下达贵州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磷石膏整体墙技术规程(暂定名)>编制任务的通知》要求,编制组依据《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和现行相关技术标准,开展了标准编制工作。我厅于2024年10月组织召开了该标准送审稿专家评审会,经专家组研究讨论,同意编制单位将标准名称改为《轻钢龙骨磷石膏板复合整体墙应用技术规程》。现将修改完善后形成的《轻钢龙骨磷石膏板复合整体墙应用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及条文说明进行网上公示,请各有关单位结合工作实践,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于2024年12月11日前反馈至我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联系电话:0851-85360129联系邮箱:jst.zyj@guizhou.gov.cn
附件:1.《轻钢龙骨磷石膏板复合整体墙应用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
2.反馈意见汇总表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