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江苏省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所需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实施细则》,明确对在2024年7月25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含)期间购置用于旧房(包括城镇住宅和农村住宅)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所需的饰面砖、地板、墙板、集成吊顶、套装门、整体柜、淋浴房、洁具等物品和材料,按照装修合同中相关物品和材料购置价的15%给予补贴,每人且每套房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补贴可以向房屋所在地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领。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如何申领?全省咨询电话如下:
记者 顾小萍
2024年12月9日《南京日报/紫金山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