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所需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发布,对2024年7月25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含)期间购置用于旧房(包括城镇住宅和农村住宅)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所需的饰面砖、地板、墙板、集成吊顶、套装门、整体柜、淋浴房、洁具等物品和材料,按照装修合同中相关物品和材料购置价的15%给予补贴,每人且每套房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同一套房不重复享受商务部门的家装家居补贴。
申请人可以向房屋所在地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领。申领补贴所需的材料以设区市发布的公告为准,可拨打电话进行咨询。
记者 李殷枫
2024年12月9日《江苏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