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近日,陕西省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宝鸡中心”)下发了关于取消部分证明事项的通知。
据宝鸡中心负责人介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不再向单位申请开具市住房公积金集中提取申请表,只需持本人身份证和提取所需证明材料即可向宝鸡中心申请业务办理;再交易自住住房贷款申请人无需再提供房产抵押评估报告,既简化了办事流程,又减轻了群众负担。
宝鸡中心将持续听民声、解民意、惠民生,着力破解群众办事中的“堵点”“痛点”和“难点”,以行之有效的举措助推住房公积金事业再上新台阶。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0.06.10 李存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