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深圳将在全市实施一项建设项目审批制度的重要改革,全面取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各项行政许可均不得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文件作为前置条件。
最新一期深圳市政府公报发布了《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做好我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改革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公布了这项改革。自7月1日起,深圳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含水务、交通)工程取消施工图审查,实行告知承诺制,各项行政许可均不得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文件作为前置条件,但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需上报省和国家审批的重大工程,油气库、油气长输管线、民爆仓库等重大危险源项目、保密工程,以及轨道交通工程除外。
这项改革是为落实国家有关要求而推出的。2019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加快探索取消施工图审查、实行告知承诺制和设计人员终身负责制等措施,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随后,深圳市明确提出取消施工图审查,落实建设项目主体责任等深化施工图审查制度改革具体举措,并于近期正式发布。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项改革既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也是提高审批效能,增强监管能力,强化建设主体责任,促进工程建设领域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将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提供有力支撑。此外,深圳作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之一,深入实施施工图审查制度改革,将为我省乃至全国提供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
取消施工图审查绝不意味着放手不管。取消这项审查后,如何保障勘察设计质量,对政府监管部门提出了要求和挑战,为加强工程设计质量的事中事后监管,《通知》要求各部门建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机制和“互联网+监管”模式。
自7月1日起,深圳将启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系统,该系统与深圳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对接,各相关部门通过数据交换获取勘察、设计项目信息,实现信息共享。 这个管理系统启用后,建设单位申领施工许可证或办理施工备案时,应当提交告知承诺书,承诺上传至管理系统的勘察、设计文件符合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
此外,《通知》中对取消施工图审查后的主体责任、部门职责划分、质量管控、信用评价等方面也作出了详细规定。
摘自《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