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周孝清 通讯员 陈俊奇
记者近日从江西省南昌市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了解到,南昌市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积极争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示范城市,决定在全市强力推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十大工程”建设,具体包括“洪城红”党建引领工程、文明提升工程、法治环境优化工程、便民服务工程、平安建设精品工程、智防提升工程、风险防范工程、行业治理工程、阳光关爱工程、综治中心实体化提升工程。
据了解,南昌将进一步拓宽资金来源渠道,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项目建设,形成互为补充、有机结合的良好互动关系,为“十大工程”提供坚强的资金保障。同时,制定“十大工程”专项考评办法,对行动迟缓、推进不力、推诿扯皮的,从严问责,对推进有力、效果明显的,及时给予奖励。
摘自《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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