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力度,确保按期完成《河北省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委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重点任务》确定的目标任务,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
通知要求,按照设施权属和运行维护责任分工,各市、县排水主管部门牵头,逐步建立完善本地污水管网排查和周期性检测制度,明确并及时调整排查计划,组织好管网排查和周期性检测相关工作。
污水处理厂进水BOD浓度低于100mg/L的城市,要围绕服务片区的污水管网制定“一厂一策”系统化治理方案,并认真执行,逐步提高污水收集效能。其他城市按期完成城市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年度任务,并结合雨污分流逐步完成雨污混错接改造等。
通知指出,排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新建居民小区或公共建筑,应在规范接入市政排水管网后,方可交付使用。规范未进行雨污分流的小区或单位排水,严禁污水排入雨水管网。各地排水主管部门要联合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建立健全针对“小散乱”的规范管理制度,加强宣传引导和联合执法,规范对沿街商户污水排放管理。
通知强调,认真执行大清河、子牙河、黑龙港及运东3个重点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2020年底前完成相关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任务。同步加强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结合各地非常规水资源配置情况,鼓励将再生水优先用于工业生产、河道补水、生态景观、建筑施工、城市杂用等。再生水利用率偏低的城市,要加大工作力度,逐步提升再生水利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