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月2日从省政府信息公开办获悉,省政府39个部门(单位)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日前向社会公开。今后,公众可根据基本目录对行政机关的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开展监督,更好地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本次发布的基本目录包括省发展改革委等20个省政府组成部门,省国资委等1个省政府直属特设机构,省市场监管局等9个省政府直属机构,省地矿局等9个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共计39个省政府部门(单位),这是我省政务公开清单化管理迈出的重要步伐。
去年以来,省政府各部门(单位)在全面梳理自身业务工作基础上,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梳理政务公开事项,编制形成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时限、主体、渠道、形式等,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的规范性和操作性。
记者点击进入省政府网站“省级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栏目发现,该基本目录均包含事项类别、事项名称、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主体、公开时限、公开渠道、公开属性、公开方(形)式、公开对象和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等11项公开内容。
比如,省公安厅的基本目录中,事项类别包括机构信息、部门信息、依申请公开、重点领域公开、政策文件、公示公告、公共服务事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警民互动等10项大类。其中行政处罚类公开了相关法律依据和行政处罚措施,公开时限为“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公开渠道为“政府网站”,公开属性是“主动公开”,公开形式是“全文发布”。
2019年,我省还将根据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情况,推动省政府各部门(单位)对目录进行动态更新和优化完善,同时将推动目录编制工作向省以下行政机关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