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建安〔2018〕109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长春新区城乡建设委员会,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018年9月14日16时许,长春市朝阳区华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厂房施工现场发生一起高空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依据《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对华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9.14”一般高空坠落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法律法规,现将处罚决定通报如下: 1.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暂扣华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赵志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1年(暂扣日期:2018年12月15日至2019年12月14日),证书编号为吉建安A(2011)0000347;暂扣华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赵焕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1年(暂扣日期:2018年12月15日至2019年12月14日),证书编号为吉建安B(2015)0001326;暂扣华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专职安全员彭臣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1年(暂扣日期:2018年12月15日至2019年12月14日),证书编号为吉建安C(2014)0002795;暂扣主要负责人张国明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1年(暂扣日期:2018年12月29日至2019年12月28日),证书编号为吉建安A(2015)0001562;暂扣吉林省友联网架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李占坤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1年(暂扣日期:2018年12月15日至2019年12月14日),证书编号为吉建安B(2016)0006360;暂扣吉林省友联网架有限公司专职安全员解学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1年(暂扣日期:2018年12月15日至2019年12月14日),证书编号为吉建安C(2015)0006286。 2.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办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对发生事故负有责任的华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吉林省友联网架有限公司分别做出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暂扣日期:2018年12月15日至2019年1月13日)的处罚。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2月29日